继续教育学院工作人员守则

 

1、学习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有关各类成人教育的规章文件,贯彻落实学校有关成人教育的方针、政策,拟定学校成人教育的发展规划和方案,并组织实施。

2、建立、健全学校成人教育管理规章制度,加强成人教育教学管理,确保成人教育质量。

3、加强成人教育教学基本文件建设,审定各专业教学计划,加强教材、教学大纲的建设与管理。

4、申报学院成人学历教育的招生专业,拟订年度招生计划。做好成人学历教育招生组织宣传发动、报名考试工作。

5、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联系与沟通,建立良好的发展环境,逐步形成招生合作机制。

6、积极开展市场调研,开拓培训项目,拟订继续教育培训计划,做好培训班的宣传发动、办班和考证报名工作。

7、积极巡求合作办学的机遇,扩大继续教育学院的招生规模,负责学校成人教育教学站(点)设立,加强对各教学站(点)的业务指导与管理。

8、负责与其他高等院校联合办学,开办成人本科教育。

9、加强与院内各系、处联系,互相支持,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,办好成人教育。

10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