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学生作业布置和批改的有关规定
为了更好地规范教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质量标准,了解教学效果,督促学生学习,特对我院学生的作业布置与批改做如下的规定:
一、作业布置的要求
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性质和要求,及时布置相应作业,作业内容要紧密结合考试大纲要求,突出重点和难点。既要密切联系课堂教学内容,又要有利于加强学生思考、培养学生正确思维方法和提高发现问题、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。布置作业时,要同时规定交作业的时间。作业的份量和难易程度应适度(一般符合中等程度学生的水平),避免作业负担过重。
二、布置形式:
书面作业:适用于任何课程的作业。
口头作业:适用于口语、听力和各科预习等。
三、布置次数:
书面作业:教师按照教学计划和课程内容的要求,每次上课均须布置适量的作业。
口头作业:教师应每次课后布置一次口头预习作业,并于下次上课时抽查。
四、作业的批改:
1.教师要严格要求学生及时、认真完成作业。对迟交、缺交作业抄袭作业者者,教师应给予批评教育,每次收交作业情况应当记载,填写在“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记录册”。
2.作业要及时批改并进行讲评。批改作业应仔细认真,注意指出作业中的优点和错误。对潦草、马虎、不符合要求的作业要退回重做。不能只批改日期和分数,作业中错误之处应给予批注。
3.学生应该准备A、B两套作业本,统一使用东海学院练习本,每次上课发放讲评前次作业,收缴上次作业,同时布置下次作业。
五、作业布置与批改检查
继续教育学院将对教师布置和批改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,对作业布置和批改认真的教师给予适当奖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