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件1
2022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(正表)
2022年上海市成人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| ||
一、院校全称 |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| |
二、就读校址 | 虹梅南路6001号、国定路335号2号楼12楼 | |
三、层次 | □本科 专科 | |
四、办学类型 | □普通高等学校 □ 成人高等学校 □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□ 独立学院 □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| |
五、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| 院校名称 |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|
证书种类 | 修学期满,符合毕业要求,颁发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| |
六、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|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,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;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,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;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。 | |
七、招生专业及说明 | 见附表 | |
八、学习形式 | 业余 □ 函授 □ 脱产 | |
九、学制与年限 | 三至四年 | |
十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| 身体健康 | |
十一、录取规则 | 按照“专业志愿优先”原则,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(艺术类专业需专业加试合格),如有同分,以外语、语文、数学依次排序择优录取,少于30人调整录取专业。 | |
十二、学费标准 | 普通专业3200元/年、艺术类专业4800元/年 沪价行[2000]第180号 | |
十三、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| 招生工作监察小组,监督电话:64522376 | |
十四、网址及联系电话 | https://www.esu.edu.cn/ 64503496 | |
十五、其他须知 |
